汛期观察|中低风险区也有风险!早转、快转、尽转、多转、真转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当前正是防灾减灾关键期,在这期间,政府及有关部门会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如何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主动战,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容易忽视的中低风险区,是否也会要求群众全部撤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防治处相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果断安全、科学高效地转移受威胁群众,2023年9月,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闭环管理工作指南》,全链条细化预报、研判、预警、叫应、避险、安置、评估、返回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以“避险转移七步法”确保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真转”。
首先,各级政府应明确责任分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是本辖区本领域防灾避险转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防灾一线避险转移责任机制;而村组(社区)、在建工程工地营地施工项目部、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单位)等则是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主体,逐一落实避险转移“指挥官”、避险过程“监管员”、安置管理“责任人”,建好临时安置“安全屋”(避险转移安置点)。
其次,当地应把临灾处置抉择权交给一线人员。在强降雨来临前或发现成灾征兆时,相关防灾责任人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危险地带,坚决杜绝患得患失、犹豫不决而贻误最佳撤离时机的现象发生。情况紧急时,可由监测员、网格员采取最有效方式组织避灾转移,确保预警响应时“撤得快、方向对、安得稳”。针对集雨面积较大、山洪泥石流风险高、易灾的山区沟谷、地形陡峻地带,根据气象预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结合地形地貌特点,可适当扩大避险撤离范围。
最后,关键一步是要做好严格安置管控。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可以通过设置警戒线和禁止进入指示标识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足够管控力量,安排人员在核心通道、路口处进行警戒,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人员进行耐心劝导。对避险撤离出来的群众,基层政府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妥善安排生产生活,多措并举防止群众擅自返回撤离区域,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乡(镇、街道)安置管理“责任人”、避险过程“监管员”更要结合转移安置台账,核实避险转移真实情况,掌握避险群众动向。
“中低风险区不代表没有风险,仍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此,四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仅关注‘在册隐患点’,也重视风险区管控,从2021年开始,不断探索完善‘隐患点+风险区’的双控体系。”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防治处相关负责人称,以县为单位,结合当地地质环境和气候特征,根据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重点斜坡地质灾害隐患详查成果、矿区范围地灾隐患排查成果,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分别建立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区(斜坡)清单台账,逐一建立隐患点、风险区(斜坡)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图册、台账档案,为临灾避险组织果断撤离提供支撑。“通过乡镇组织村组加强对有人居住及活动区域的房前屋后及左右两侧山体、沟谷进行巡排查,及早发现地灾隐患风险,及时组织避险转移。”
“中低风险区并不意味没有风险,仍可能存在未被发现、隐藏着的点位,一旦这些点位上居住有较多的群众,如果发灾,造成的损失将非常严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防治处相关负责人还谈到,地质灾害一般具有隐蔽性强、动态性强和突发性强、夜雨致灾等显著特点。因此,有效防范应对中低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就要坚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重点做好宣传培训、实战演练、安置场所、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队伍前置、避险转移、安置管控、应急处置等几个方面,用好提前避险转移这一防御灾害的“关键一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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